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记者近日获悉,福建省福州市4家冷冻食品经营企业因违规经营被查处。
连江县凤城镇新连辉冷冻食品商行冷库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被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翅根20箱。
连江县凤城镇余章坤鲜冻畜禽产品店在福州市马尾名城市场一冻品店购进4种食用农产品时,未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福清市福百佳超市嘉鑫银座店从福清市江阴福百佳昌龙超市有限公司购进15公斤无外包装、无标签的预包装冰冻猪肚,案值509.7元。至案发之日止,该批次产品共售出7.4公斤,获违法所得77.26元。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福清市龙江大味冷冻食品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经营超过保值期的冷冻食品计276.285公斤,案值2774.5元,至案发时上述过期食品尚未售出。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罚款5万元,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冷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