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雪骐
7月22日,2018中国消费扶贫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社交电商专委会、中国社会扶贫网、大公网等共同发起的“温暖中国社交电商消费扶贫行动”同期启动。在论坛上,相关专家指出,我国农村贫困地区,贫的是货币,富的是资源,扶贫最大的问题是农产品如何上市,在用电商杠杆撬动贫困地区优质资源的过程中,要遵循市场规律。
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表示,互联网+消费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模式创新。消费扶贫这种模式之所以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是因为它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符合贫困地区扶贫致富的需要。他强调,推动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还要在业态、功能上进行创新,要围绕乡村振兴、扶贫攻坚来加大创新力度。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目前已在428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电商精准扶贫试点,探索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电商模式。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额7826.6亿元,同比增长35.1%,占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比重为14.28%。但是,在乡村电商高速发展的状态下,依然有很多难点等待解决。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姚广海表示,非标准化、小批量、没有商标、缺乏标识是我国农业小生产的特点,也是农产品上行的常态,现在虽然在大力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但与预期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农村电商发展必须要符合农村的经济特点,必须要把互联网当中最能够体现农产品流通特点的那部分技术优势发展到极致,这样才能使电商扶贫、电子商务进农村取得更好的效果。
“社交电商消费扶贫就是借助社交电商这种新型模式,依托微商、社群、自媒体、粉丝、直播、网红等模式,将有贫困县、贫困户属性的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农特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扶贫专家姚广辉表示,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上市销售问题是制约贫困户脱贫的一大因素,农产品包括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而社交电商则在帮助贫困地区销售非标准化产品方面成效显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指出,消费扶贫和其他财政扶贫的区别是,要用市场的力量来扶贫。要让其持续下去,就一定要遵循市场的发展规律,要兼顾各方的公平。“消费扶贫的优点是能够让农民了解市场经济,知道作物的经济价值,并想方设法提升产品的品质。”韦犁表示,同时要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这样才能让消费扶贫工作持续推进下去。
尹成杰也指出,要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管理,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格规范。提高电子商务的自律性,树立良好的服务三农的作风和形象,提高电子商务运营效率,维护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姚广辉介绍,“温暖中国社交电商消费扶贫行动”主要内容为消费扶贫、媒体扶贫、营销扶贫、培训扶贫、数据扶贫、旅游扶贫六个方面。发起单位将积极协调社交电商平台、各类媒体、行业专家、供应链企业,通过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采购供应及溯源体系、人才培训体系和新型销售体系,结合地方优势资源,运用直播和社交工具挖掘农产品故事,动员大家为家乡代言,通过农旅结合方式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在启动仪式上,还发布了消费扶贫产品和产业追溯平台,签订了社交电商消费扶贫行动合作协议。其中,深圳伍亩田、滴滴出行等企业和新疆达成了首期100吨大枣的销售合作。智云天地发布了社交电商企业和产品追溯平台,贫困地区上行农产品将实现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可备案,产品可跟踪、可召回,消费者可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