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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院司法建议有效果
3家医院处置医疗废物不当被处罚
作者:黄慧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黄慧 记者薛庆元)3家医院被行政处罚、10名领导被集体约谈,原因是医疗废弃物处置不当。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卫计委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给予回复,对涉事者作出了上述相应行政处罚。江苏省南京市卫计委表示,今后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完善集中处置流程。据悉,今年3月,此案被评为“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2014年到2016年间,在不具备经营医疗废物资质的情况下,张某等人开办的垃圾回收站从南京多家医院回收混杂有已使用过的针头、皮条、棉签、输液瓶、输液袋的医疗废物,经简单分拣、粉碎后,销往江苏宿迁、睢宁以及浙江等地,被加工成垃圾桶、口杯、儿童玩具等成品,有些甚至被加工成利器盒等医疗用品重新进入医院。这些医疗垃圾及其制品在威胁他人健康安全的同时,也严重污染了环境。
  2017年9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等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3被告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17年10月20日判决3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六合区法院发现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不严,存在随意处置情况,导致张某从相关医院收购的塑料输液瓶、输液袋及玻璃输液瓶中,混杂有使用过的滴管、针头、棉签等医疗废物,在后续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针对这些问题,该院提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督导检查,并建立严格问责制度,对相关医疗机构的不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严肃处理。
  南京市卫计委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复函。共对3家涉案医院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的8家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和两个区的卫计局医政科长进行集体约谈,两家医院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在单位例会上作公开检查,并扣发奖金。
  此次由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南京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今年3月30日入选“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入选理由是此案暴露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管理、处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环保行政部门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缺位,但出售医疗废物的一方并未被追责。全国已有多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案件宣判,所有案件都有一个共性,即移送起诉判刑的只有医疗废物收购方,而涉案医院都没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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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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