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新车被撞变形 消费者获补偿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尚未交付的新车在4S店内被撞变形,如何处理受损车辆?近日,经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湖里区投诉台调解,消费者接收这部被撞车并获得补偿。
  7月中旬,厦门消费者文先生拨打12315投诉,反映其6月15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一家汽车4S店花15.7万元购买一辆丰田雷凌普通乘用车,与商家协商7月11日交付车辆。7月7日,文先生接4S店通知,称车辆停放在4S店店内停车场被撞,导致严重变形。文先生当时正在安徽,只好乘坐飞机回厦门与4S店协商,要求更换一辆新车。4S店同意更换车辆,但称由于车辆紧俏,需要推迟至8月份才能提车。文先生要求4S店赔偿来回路费和误工费,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经湖里区投诉台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调解,消费者与4S店最终达成一致:4S店负责修复车辆、免费赠送两个雷凌双擎轮胎及价格为8120元的终身基础保养,另外补偿消费者1万元。目前,车辆已修复,并交付消费者使用。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新车被撞变形 消费者获补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