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开展党旗领航·诚信经营系列报道之四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近年来,广西区市场监管部门以个体户、商业集聚区为重点,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开展以“三亮”为载体的“党旗领航·诚信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示范表率作用。
据了解,田阳县民壮优品精品店负责人周丽梅自开店以来坚持以信誉求生存,靠质量求发展,恪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刚开业时,该店的营业额只有300多元,仅够付房租。就在这时,市场监管部门在田州古城开展“党旗领航·诚信经营”活动,周丽梅积极参与,带头主动亮出党员身份,承诺店内不卖假货,随时接受顾客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授予其“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的牌匾。牌匾挂上去以后,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火爆,营业额也从原来的一个月1万元上升到一个月三四万元。
来店内购物的顾客都说:“走在街上,看到挂着‘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的牌匾,就忍不住进来看一下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进来以后就被这里的商品和服务吸引了,价格虽然便宜但看起来质量不差。”
周丽梅说,她的店铺能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经营规模,与党和政府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分不开的,也得益于共产党员的“三亮”承诺。在店里挂出“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牌匾主动亮明身份,不仅提高了经济效益,扩大了经营规模,还带动了周边的党员经营户积极主动参与,对推进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另外一位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的党员经营户刘锦英,多次获得消费者的好评,积极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相信我们,我们就要让群众放心。”在刘锦英看来,作为一名党员,更多的是要担起党员经营户的社会责任。为此,她在店里挂上“共产党员经营户”牌匾,作出“两个从不”承诺:“从不在斤两上欺骗顾客,店里卖出的商品,分量必须是足的;从不在商品质量上欺骗顾客,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她说:“我是党员,必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诚信经营。共同为群众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我们党员经营者的职责。”在刘锦英的影响和倡导下,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加入到“三亮”工程中,“诚信经营示范店”不断涌现,消费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一个个党员就是一面面旗帜。共产党员的示范表率,全方位、多角度地调动和激发了“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营造了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