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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台
“檀香种子”引3万余人抢购
3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捕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以“投资檀香种子”为名的传销案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将闫某、赵某、张某等3人批准逮捕。经查,截至2017年10月案发,该传销组织在全国发展会员达3万余人,该网站售卖的所谓“檀香种子”曾一度被炒到1粒几千元的价格。
  据了解,由于檀香种子具有一定药用价值,闫某等人从中看到商机。2016年12月,他们成立了“国脉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并虚拟了“动力种子”“优质种子”等网络“檀香种子”。该平台以投资买卖“檀香种子”可以赚取超值回报为诱饵,引诱民众在平台上注册会员,并购买相应套餐(分为5000元、1万元、5万元、10万元等4个级别)。该组织还宣称,购买的“檀香种子”按照投资数额可转化为储值积分,到期后可提现,并称积分可以购买公司原始股,积分兑换的檀香币,未来可以在与国脉合作的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2000万户商家任意消费。
  为增强可信度,该平台要求会员必须经推荐人推荐,在购买相应套餐后才能注册为会员,购买的套餐类型不同收益也有所不同。推荐人可按照下线投资套餐4%、5%、6%、8%、10%不同比例获得奖励。会员之间也可以自行组织团队,各自设置奖励制度,团队可根据总业绩的不同得到相应比例的奖励。
  为进一步骗取钱财,该组织又相继推出上市计划、发行檀香币计划等。不少民众被高额回报所诱惑,认为这种投资机动灵活、回报率高,再加上熟人推荐,于是纷纷加入。骨干人员张某一人就发展下线200多人。
  调查结果显示,该组织以宣传“檀香种子投资项目”为幌子,鼓吹高额返利,实则系通过拉人头入会抽取提成等手段牟利的传销组织。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这起传销案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将该组织的3名骨干人员闫某、赵某、张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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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种子”引3万余人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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