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徐琪琪 记者洪敬谱)近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合肥市新皖诚通讯器材经营部因销售不合格手机被处以57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合肥市包河区新皖诚通讯器材经营部的经营者杨女士从业务员手中购买了118台手机,每台30元。其中,标称深圳市奥卓通讯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卓牌手机27台,标称深圳市酷乐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机91台。双方未签订合同,只约定售完结款,销售不完可退货。
截至立案前,该店分别以35至7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了18台8个规格的手机,剩余手机均退还,销货款合计860元,获利320元,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该店的货值金额共计5695元。经重庆仕益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该店销售的手机被判定为不合格。
日前,合肥市工商局决定没收该店销售的不合格手机8台,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并罚款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