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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3734户企业入信用“黑名单”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记者近日获悉,四川省成都市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正式出炉,全市共有3734户企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据介绍,信用“黑名单”是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的方式,是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制度办法。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有10种情形之一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信用“黑名单”。截至8月31日,成都市共有3734户企业由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履行相关义务”,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者成都信用网查询详细名单。
  为避免被列入“黑名单”,企业须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有关规定公示企业信息,或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若有以上4种情形之一的,将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统计,近年来,成都市累计共有9021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30314户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及时申请移出了名录,企业信用得到修复,恢复了正常经营。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5年内不得移出,其违法失信信息将会和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企业将受到联合惩戒,在投融资、进出口、法人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处处受限。截至今年7月15日,成都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己满2年的企业有25964户,如果届满3年仍不作出信用修复,都将面临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利局面。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工商局与市商务委、成都零售商协会、成都信用评估协会达成了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约束,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将作为能否进驻商场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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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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