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15城市试点 7.5万老人受益
长护险让失能老人有险可依
作者:聂国春
图片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7年60岁及以上人口达2.4亿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8亿人,占总人口的11.4%。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能半失能老人猛增,很多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近日,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中国太保寿险与复旦大学专业团队联合编撰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正式出版。作为保险行业首部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领域专著,该书提出,为应对老龄化,应定位于解决人民群众基本护理需求,从国家层面将长护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7%的家庭中有失能老人
  在北京工作的胡女士最近犯了愁。她父亲自4月份突发脑溢血后,一直在住院。“父亲情况比较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我母亲身体不是很好,马上就要接父亲回家,不知道该怎么护理才好。”胡女士对记者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不少像胡女士这样家庭的现实难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后,多数家庭人手立刻变得紧缺、经济压力增大、工作受到影响,而由于长期护理保障不足,不少老年人在需要护理时选择长期住院,消耗了大量的医疗资源,也加重了家庭负担。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年报(人才篇)》称,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4063万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则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目前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人保健康推出第一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后,目前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在售产品超过160款。然而,我国商业长护险面临保险责任单一、有效需求低、经验数据匮乏、护理依赖等级等标准体系缺失等问题,市场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随着老龄化不断加快,失能和半失能以及其他失智、精神障碍的老人还会进一步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政府主导、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长护险制度。
15城试点 7.5万人受益
  据介绍,长护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9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如果此项政策能正式出台的话,长护险制度或将先行在温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试行。9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人社部门也表示,正在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推动长护险年内落地。
  与温州、无锡相比,青岛、上海等地则走在前列。2016年下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在上海、重庆、广州和青岛等15个城市开展长护险试点,着力解决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以上海为例,2017年该市确定在徐汇、普陀、金山等3个区先行开展试点,今年起在全市各区推开试点。根据规定,上海市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失能老人,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护理服务分为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护理等3类。
  历经两年探索,除在15个城市试点外,北京、河北等多个省市的非试点区域也在推行长护险制度,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800万人。当年受益7.5万余人,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达70%以上,人均支付金额约7600元。
借鉴国际经验健全顶层设计
  虽然长护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上海市人大执法组今年8月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长护险试点还面临一些阶段性问题:一是服务供需还不完全匹配,二是长护险与养老服务补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三是筹资、责任界定、失能等级标准制定等也是目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
  如何大力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执法检查组建议,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部署,从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设计,从覆盖范围、保障对象、筹资方式、待遇水平、服务项目等方面探索形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具特色的长护险制度体系。
  事实上,长期护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于保荣说,国际上长护险存在四种主要模式:一是社会福利模式,包括瑞典、英国等国;二是家庭自给模式,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三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混合模式,包括美国、法国等国;四是社会保险模式,包括德国、日本等国。国际经验表明,长护险体系的建设需要多方合作。例如,政府需要加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制定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商业保险公司须提供更加有效的护理保险产品;消费者需要增强保险意识等。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试点中已先后涌现出青岛模式、南通模式、海淀模式、上海模式等多种地方模式。在这些试点中,险企作为制度试点落地的积极参与者,有力地支持了长护险制度建设。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底,中国太保承办及经办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17个,覆盖10个省(市)的39个县区,服务人群近1300万人。
  人保健康相关负责人指出,除了依靠保险公司在精算、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经办长护险,政府还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立法进程,完善“保基本、多层次”的顶层制度设计。
相关链接
全国长期护理险模式盘点
●青岛模式
  青岛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对医疗保障和护理保障适当分开,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基础上,建立对失能老人“医养结合”的护理保险,实现“护有所保”。
  其筹资机制为优化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每年从医保基金划入约8亿元。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护理认定标准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且符合规定条件。护理方式包括医院专护、护理院护理、居家护理、社区巡护四种模式。
  2015年8月,人保健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与青岛市社保局正式签署长期护理保险合作协议,以风险保障方式承保,人均保费153元/年,覆盖全市243万名城镇职工。项目自运行以来,已有4万余名失能老人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基金支出8.9亿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南通模式
  南通模式的特点包括: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类管理;政府主导,商业承办;居家上门护理为主;逐步培育发展社会化护理服务市场。
  其保障对象为南通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承保方为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等公司组成的共保体。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30元、政府补助40元。护理认定标准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南通试点的意义在于制度设计使长期护理成为独立的保险险种,筹资渠道多元化,借助却不依附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上门护理服务纳入保险待遇范围,减轻失能家庭负担,也在宏观上纾解了“以医代养”造成的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浪费。
●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的发展思路包括:设立独立的第六种社会保险险种;保障全年龄段参保人;归入医疗保险部门管理;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明确服务内容项目;首先将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居家养老纳入支付范围。
●长春模式
  长春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施行的是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将护理保险做成了社会保险的一个新险种。通过养老护理、疾病治疗、临终关怀“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模式,实现对失能人员生活照料护理与疾病治疗的无缝对接。
  目前,长春市已有4600余名失能人员享受了照护保险待遇,照护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4000多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到了88.55%。
  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目前,长春照护保险资金的来源都是医保资金划拨,个人不缴费,财政也没有稳定的补贴制度,长期来看风险较大。
●北京·海淀模式
  海淀模式特点包括:政策性,即建立政府引导的互助式保险制;商业运作,政府补贴引导投保,商业保险服务支撑;实物给付,强调以现金转化实物给付为主、家庭责任优先的服务原则。(聂国春)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6 版:理财【重阳节专题】】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长护险让失能老人有险可依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