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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引导理智消费
作者:欧阳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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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李智现场授课。 本报记者郝军/摄
■欧阳倩倩
  “消费者有哪九大权利?最主要的是哪个权利”“什么是消费?”“一位老年朋友去商场超市买东西,不小心摔倒把手腕摔折了,这种情况商场应该给予赔偿吗?”
  10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举行理智消费维权大讲堂启动仪式,主讲人李智提出以上问题与老年消费者互动,并现场授课,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老年人消费陷阱、消费误区、消费观念进行讲解,给出解决途径和合理化建议。
  据了解,该讲堂是以西城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李智同志名字命名的消费教育活动。多年来,李智一直从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被称为老年消费者的守护员、百姓的贴心人,是西城区人民调解专家。针对老年人的消费习惯,李智总结出了“三有两期一会一能”的消费特点:“三有”即有钱、有闲、有追求;“两期”即期待消费市场规范化、期待老年人产品多样化;“一会”即会精打细算;“一能”即能拍板,有决定权。
  授课过程中,李智说:“消费不仅是花钱买东西,花钱买服务也属于消费的一种,在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主要且最具创新的权利便是求偿权。”他结合实例为老年消费者讲解了求偿权的运用:“一位老年人在足疗店按摩,不小心摔倒了,住院花费两万多元。这种情况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足疗店应该给予赔偿。”讲座现场,老年消费者踊跃发言,参与讨论,气氛热烈。
  对于这种普法形式,很多老年人表示热烈欢迎。早早赶来的李大爷说:“这是我第二次来听讲座,这个课程很有意义,对老年人很有作用。听了这堂课后,对于一些消费陷阱,我现在也能辨别出来了。”
  据介绍,该讲堂是针对老年消费者信息获取渠道受日常活动范围限制,消费环境亟待改善的现状而设立的,旨在以社区为依托,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形成以宣传教育、维权引导、职能下沉为核心的基层社区消费维权微循环体系。以讲堂的形式,在社区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及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与社区居民进行良性互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减少社区消费者被动消费的发生,改善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意识薄弱等现状。
  为了提升讲堂的服务品质和教育效果,西城工商分局还将组织分局党员团员、消保工作骨干成立理智消费维权服务宣传队。在广泛收集社区居民消费维权案例的基础上,将消费维权知识及案例编排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由宣传队成员担任消费维权小教员,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辖区商户和社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通过开展系列工作,培养社区居民良好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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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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