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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中响起‘暖心雷’”追踪
山东潍坊首例消协法律援助案终审胜诉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中国消费者报》4月2日3版以《春寒中响起“暖心雷”》为题,报道了山东省潍坊市首例消协法律援助一审胜诉的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近日获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了解,2014年8月底,刘文昌、张瑞莉夫妇养殖的水貂出现咳嗽症状,到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进行治疗,经过解剖后被诊断为肺炎。工作人员推荐了该所自行配制的“重症康”和河南省漯河一家公司生产的药物“肝肾舒”进行治疗。2014年9月5日,两人按照指导给水貂服药后,千余只水貂相继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高额损失让夫妇两人的生活陷入困境。2016年3月13日,长时间索赔无果后,张瑞莉向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在潍坊市消协的帮助下,张瑞莉从安丘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两位律师援助,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7月12日向安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和“肝肾舒”药品生产企业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35万元。
  今年3月12日,安丘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原诸城市毛皮动物疾病研究所及两名责任人连带赔偿原告因水貂死亡造成的损失24.5万元;被告“肝肾舒”生产企业赔偿原告因水貂死亡造成的损失10.5万元。经潍坊市兽医协会鉴定,原告损失共计43.91万元,庭审中原告坚持主张35万元,差额可作为原告对其自身过错承担责任的部分。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11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9月2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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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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