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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开展防范传销巡讲
作者:李红娟 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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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讲座现场。 本报记者王照重/摄
  本报青岛讯(李红娟 记者王照重)11月8日,由中消报(山东)新媒体中心主办的青岛市防范传销公益巡讲活动走进崂山区大埠东社区。当日虽然下着小雨,但是该社区活动中心座无虚席,社区老年消费者纷纷结伴前来,参加这场实用而又接地气的防范传销、防范金融诈骗的知识讲座。
  据了解,此次活动得到青岛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他们派出具有丰富打击传销和防范诈骗经验的执法人员,结合办案经验,以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向老年消费者讲述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如何避免掉进传销陷阱。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祝小楠拥有多年的打击电信诈骗办案经验。活动现场,他重点讲述了中奖和冒充“公检法”两种针对中老年人常用的电信诈骗手段。他说,近年来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宣传彩页、短信、网络等方式引诱中老年人,将钱主动送进他们的口袋,并列举了公安机关查办的两起典型案例,直观地向在座的中老年人讲述了不法分子是如何利用这两种手段一步步套走他们的“钱袋子”。祝小楠提醒在座的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中奖信息一定要警惕,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果遇到不明情况,不要轻易相信,先向子女或者熟悉的人询问,或者拨打110,如果不慎上当受骗,也要第一时间报警,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
  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科长黄涛系统地讲述了传销的本质和特征。黄涛讲到,拉人头是传销的基本特征,他们往往以高额回报诱骗群众参与,然后通过发展下线人员组成层级网络,并依据下线人员数量、业绩等获利。活动现场,黄涛讲解了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传销违法,直销合法,像如新、完美、长青、海之圣、康尔等都是商务部批复的合法直销企业,而传销往往无实际产品,或者产品多为假冒伪劣。
  据悉,会议营销是近年来比较常用的营销手段,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会议营销普及面广的特点,把黑手伸向了中老年消费者进行诈骗。青岛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副处长迟志刚为在座的老年消费者讲解了会议营销的注意事项。他说,参加会议营销一定要仔细观察,看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在购买宣传的商品尤其是保健食品时要查看是否有批准文号和统一标识,购买时量力而行,多和子女商量。迟志刚一再提醒在座的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有病一定去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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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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