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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违法广告 守护市场蓝天
作者: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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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建
  这是一个体量如航空母舰般庞大的市场:438万广告人、112万家广告公司、以千亿元计且不断增长的年营业额。
  这是一个智慧与灵感碰撞交融的舞台:知识技术密集,生成创意佳篇。精英才俊济济,书写时代芳华。
  这也是一个需要宽严相济、“管”“扶”相策的行业:尽管有法治护航,市场秩序持续稳中向好,但业态更迭,真实度与诚信度指标仍需勉力提升。
  从40年前春潮涌动,舆论“为广告正名”,到40年后百舸争流,监管为提质升级、祛除沉疴把脉开方,中国广告监管人始终引领广告产业朝着“先进文化、美好心灵、社会正气、科学精神”的方向阔步前行。
法治护航

广告监管穿云破雾
  1979年,重新登上社会生活大舞台的中国当代商业广告,最先记录了改革开放的春江水暖。
  从这一年的1月4日蓝天牙膏广告登上《天津日报》的版面(第一条报纸广告)开始,从这一年的1月28日参桂补酒广告画面出现在上海电视台的屏幕上(第一条电视广告)开始,从计划经济窠臼中破茧而出的广告业踌躇满志,意气风发。
  立规矩、定方圆,一手促广告发展、一手抓广告监管。与广告业解禁与复出的市场大合唱同步,中国广告业的规范化管理也开始了谋篇布局的“三部曲”。
  198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第一部全国性广告管理法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10月26日,这部暂行法规升级为正式法规《广告管理条例》。1994年10月27日,这部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广告法》,并决定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改革催生了法治,法治引领着改革。以《广告法》为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多项广告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发布,各地广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陆续出台。而除《广告法》外,《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药品管理法》等多部法律也写入涉及广告的规定。
  从行政法规到国家法律,从简单粗放到逐步规范,从“零”开始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点亮了我国广告业行稳致远的明灯,也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进步中不断充实、完善。
  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当天上午,原工商总局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乘势而上,精准发力,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高压态势,对敢于挑战新法权威的虚假违法广告,露头就打,切实捍卫法律权威。
  循法而行方向明,持法为刃啸声远。数据显示,新法实施后两个月内,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421件,罚没款1700余万元。
  清晰的法律红线,法不容情的执法监管,也提醒广告从业者更加敬畏规则、严守底线。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第一个月,违法广告数量下降80%以上,违法广告时长下降90%以上。
以网治网

组合拳虎虎生威
  1997年3月,中国第一则网络广告在互联网舞台华丽登场。虽然比全球第一则互联网广告晚了3年,但中国广告人在网络上探索实践、深耕细作的速度,却令世界瞠目。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广告业年营业额已达6000亿元,居世界第二位,而这其中,互联网广告份额就占了超过50%,经营额已远超所有传统媒体广告之和。
  然而,广阔的市场空间、众多的盈利模式、激烈的产业竞争,也催生了行业乱象,“刷不完、躲不掉”的虚假违法广告给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挑战。
  扫清消费升级的绊脚石,打赢市场监管的攻坚战,就必须攻下虚假违法网络广告的堡垒。
  强化“以网治网”理念,善用“数据分析”利器。2017年9月1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启用,开始实施全国互联网广告滥测工作,通过监测平台系统即时将违法线索派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从互联网广告资料采集到虚假违法广告证据固定,从监测信息发布到执法查处行动,既有疾风骤雨、摧枯拉朽似的雷霆出击,又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常态坚守……网络虚假广告治理的“组合拳”打得虎虎生威。
  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当天,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同步试运行。
  2018年2月,原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全国1000家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和1000家主要网站的广告抽查监测,并初步实现对1000个App和1000个公众号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互联网广告监管进入“最严模式”。
  4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今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起,曝光多家知名企业的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
  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30家广告责任主体因在微信公号、网店等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处以罚款。
  据统计,2018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对各省共监测1185个频道、报刊,监测违法率为0.17%,互联网广告违法率为0.48%。
协同共治

广告市场天朗气清
  从“神医演员”包场多家卫视售卖“养生知识”到形式多样的名人明星虚假代言,从绝味鸭脖低俗媚俗到网络卖家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黑色产业链欺骗了善良的消费者,违法宣传的灰色利益圈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为广告从业和监管执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消除虚假违法宣传,让广告讲述好品质故事。清理低俗不良文本,让广告传递正能量声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广告不能容忍,引导人心向善、时代向前的公序良俗不容挑战。
  像净化空气、食物和水一样,净化广告,需要“数据雷达”的鹰啄霆击,也需要“朝阳群众”的“站岗放哨”,需要执法监管的穷追不舍,也需要协同共治的默契配合。
  2015年6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正式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同年8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当月,新《广告法》即将施行之际,原工商总局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8部门制定实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既要种好“责任田”,又要立起“消息树”。联席会议制度以落实《广告法》法定职责为着眼点,以各部门依法履职为基础,以各环节无缝衔接为标准,以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为手段,从加快完善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广告审查管理、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探索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5个方面强化联合惩戒和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虚假违法广告的触角伸得有多广,“扫描监测”的视线就有多宽;虚假违法广告的“马甲”翻新有多快,执法惩处的力度就有多严。
  以强化部门沟通协同配合与综合治理为特征的“体系作战”,逐渐形成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新常态;坚持严守伦理底线,弘扬良好道德风尚,不断提升广告“精神产品”属性的格调与品位,正在成为广告从业者行业自律与“诚信生态”建设的新常态。
  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广告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数量同比下降了92%,违法广告时长下降93%。2018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前三季度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5万件,违法广告条次同比下降。
  守得一轮明月在,待到春来满城花。让广告产业的发展丰富新时代文化内涵,让广告行业的天朗气清提升人民幸福、民族自信的刻度与温度。坚定信念、永志初心,中国广告监管正放眼新未来、再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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