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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非转基因”噱头
永辉超市被处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市场上并不存在转基因葵花籽油,然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却虚拟“非转基因欧伊丽薇压榨葵花籽油”“乌克兰官方非转基因证书”“葵花籽油四大功效”等内容,在其开办的“永辉官方旗舰店”上进行虚假宣传。记者近日获悉,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永辉超市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万元。
  据了解,5月31日、6月4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收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的案件线索,反映永辉超市在京东网店“永辉官方旗舰店”销售“欧伊丽薇压榨葵花籽油”,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营行为。6月11日,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永辉超市自2017年9月15日起在京东“永辉官方旗舰店”销售欧伊丽薇压榨葵花籽油,在商品销售网页商品介绍板块上宣传“非转基因”“乌克兰官方非转基因证书”,声称葵花籽油有安定情绪、防治衰老、防治高血压等“四大功效”。
  上述商品标签上未标注“非转基因”字样,永辉超市也无法证明“乌克兰官方非转基因证书”的来源依据和真实性,且葵花籽和葵花籽油都不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转基因目录中,市场上也不存在转基因葵花籽油。上述“四大功效”中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永辉超市无法证明上述“四大功效”内容的来源依据和真实性,没有证据证明葵花籽油作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6月7日,永辉超市将上述“非转基因”“乌克兰官方非转基因证书”“四大功效”等内容从京东网店“永辉官方旗舰店”上删除。8月15日,京东网店“永辉官方旗舰店”暂停营业。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永辉超市在互联网上对所销售的葵花籽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考虑到案发后永辉超市能认识到违法行为并采取了整改措施,具有依法从轻处罚情节,决定责令永辉超市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1万元罚款。对此处罚结果,永辉超市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此案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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