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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流通领域汽配制品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金驭菱 冷却液等7组汽配商品不合格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1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领域汽配制品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标称北京市天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驭菱”大众轿车发动机冷却液,标称天津腾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制造)、北京福瑞广源商贸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统标”车窗清洗剂(净爽型)等7组汽配商品不合格。
  据了解,在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上销售的汽配制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7组汽配商品存在相关标准不合格的问题,主要涉及防冻液的沸点、冰点、pH值等项目指标。
  据技术人员介绍,防冻液冰点不合格,一般是防冻液中的防冻剂量(乙二醇或丙二醇)不足,或者防冻液兑水过多,也存在生产厂家虚假标注冰点的现象,因为冰点越低的产品成本越高,不法厂家以此来节约成本;沸点不合格,一般是防冻液含有低分子醇,如甲醇、乙醇等;pH值不合格表明防冻液的添加剂量不足,不能起到缓蚀作用。
  据介绍,冷却液的冰点影响其防冻性能,冰点不合格,冷却液低温下容易冻结,进而影响冷却散热循环系统,情况严重的可能造成水箱局部冻裂,影响车辆安全;沸点影响冷却液的散热性能,沸点不合格,冷却液容易出现“开锅”现象,影响冷却系统散热,影响车辆安全;pH值影响冷却液的腐蚀性能,冷却液一般含有碱性的缓蚀剂,对冷却系统中各类金属起保护作用,pH值过小表明冷却液缓蚀性能不足,过大则容易加剧腐蚀。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针对此次抽检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相关商品时,要仔细观察产品是否有完整的标识,是否明确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内容;要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维权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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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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