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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销售珠宝首饰为名发展下线
河北石家庄查处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1.9亿元
作者:李建


    ■本报记者 李建
  以销售珠宝首饰为掩护,通过多项奖金制度鼓励会员发展下线,截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前,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已通过这种方式发展会员数万名,涉案金额达1.9亿元。
  该案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由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单位监测发现,总局和地方局分流转办,案发地办案机构线下核实和调查处置,是打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的又一次成功应用。
线上监测
  2016年12月22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河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函件后,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对该公司进行了初步核查。执法人员核查发现,现场有珠宝首饰展示大厅和20多人的办公区。
  执法人员通过对该公司网站的检查和会员情况的摸排,以及原工商总局重庆全国网络传销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初步确定该公司有涉嫌传销的经营行为。
  由于涉嫌网络传销的案件案情复杂,2017年2月,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6人专案组。经执法人员调查,河北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的“唯宝汇”商城所销售的珠宝首饰,属于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传销行为。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于当年2月26日对富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线下实证
  根据案件特点,执法人员对这家电子商务公司的网站服务器进行了跟踪,捕获了部分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并初步掌握了服务器的准确位置。
  2017年3月9日,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取证获取了该公司的服务器数据信息,同时对提取的服务器数据信息进行解码处理,经过近1个月的时间,对提取回来的几十万条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筛选、比对、分析,获得了会员关联信息和分红转账的数据链。
  随后,执法人员分别对重要证人进行笔录询问,对几百名会员和供货商进行电话询问,摸清了该公司传销行为的运营模式、会员条件、积分返还、团队计酬等方式,确定了有业务关系的几个公司之间的联系,最终为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传销行为的认定提供了充足的证据。
联动处置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河北富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销售珠宝首饰为掩护,推荐消费者在“唯宝汇商城”免费注册成为会员。会员分为4个等级:普卡、银卡、金卡、钻卡,分别需要一次或累积购买价格为3000元、6000元、1.2万元、3.6万元等的珠宝首饰,还可获得双倍积分,并宣称积分可以等同现金使用。
  该公司运营模式分为:区域代理模式、推荐厂家收益模式、推荐商家收益模式、推荐消费者收益模式。在推荐消费者收益模式中,为了奖励会员发展更多的下线,还制定了多项奖金制度,包括推荐奖、平衡奖、管理奖、团队福利、公司分红等。通过该公司设立的收益模式和奖金制度,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是以销售珠宝首饰为掩护,以销售珠宝的业绩为团队计酬依据,鼓励发展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团队计酬”式经营模式,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传销行为。
  负责查办此案的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此案查办较完整地体现了打击网络传销“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的应用路径。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案情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侦查技能先进、强制措施得力等优势调查取证,有利于办大案、攻难题。
  下一步,该局还将研究尝试进一步扩大案件分析、研究范围,并邀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指导案件查处,以有效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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