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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电 因专利侵权被判赔3000万元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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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共享充电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但市场秩序却有待规范。近日,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两起专利侵权案,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街电公司)被判停止制造、使用侵害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电科技)ZL01520103318.2“吸纳式充电装置”、ZL201520847953.1“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的产品,并赔偿来电公司每案1500万元,两案合计3000万元。
恶意侵权被判3倍赔偿
  据了解,街电公司侵权来电公司专利案件已持续一年半之久。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来电科技诉街电公司、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涉案专利是专利号为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 专 利 , 及 专 利 号 为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2018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赔偿来电科技每案100万元,合计200万元。随后,原、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8年6月,来电科技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街电公司、永旺梦乐城(广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广州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的焦点有四个:一是案件是否属于重复诉讼;二是被告是否构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涉案产品;三是专利侵权是否成立;四是如何判定侵权责任。
  广州知产法院认为,涉案的产品虽有多个,但与前述判案涉及的产品不同,不属于重复诉讼。根据法庭调查,证明两被告确有制造、销售和使用涉案商品的行为。街电公司的技术方案,在来电科技所主张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认定构成专利侵权。关于赔偿数额,法院认为,街电公司实施了制造、使用的侵权行为,行为性质严重。本案发生前,街电公司曾因侵害来电科技相同专利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该案亦作出裁定,责令街电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但在裁定作出两个多月后,市场上还存在侵权产品。“街电公司通过向其合作商户发表声明及寄送告知函的形式,鼓动相关商户配合其持续侵权,可见街电公司主观恶意十分明显。这种不尊重在先裁决、不积极履行裁定,无视国家法律和他人权利的恶意侵权行为,应当付出沉重代价。”在判决书中,广州知产法院据此对被告作出3倍赔偿的判决。
行业将迎来重新洗牌
  在专利上被卡住身位、未来不明朗的街电公司,自然也影响到了线下服务商的信心。根据公开资料,街电公司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拿下了可观的用户数目。广州知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街电公司最高日订单达到180万单。但是因为这一场败诉,供应商们信心不足,开始纷纷离场。
  判决书显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阶段,前期投入资金大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业内人士认为,与共享单车一样,共享充电宝行业也将迎来洗牌,以街电公司此次的专利诉讼为例,随着行业技术与产品的门槛逐渐提升,那些创新的企业竞争力将得到提升,业内最终或将剩下小电、来电科技、怪兽等头部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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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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