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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出首张罚单
3家企业同步涨价被罚119万元
作者:姚孟新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姚孟新 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湖北省咸宁市3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家检测机构通过价格意思联络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罚没共计119.42万元。据悉,这是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8年7月,有消费者反映湖北省咸宁市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联合涨价,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大幅上涨。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机构对此展开反垄断调查。
  调查了解到,2018年1月5日,湖北省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咸宁市蓝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咸宁市顺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开会进行价格意思联络,并向周边县市传递将统一涨价的信息。2018年5月1日后,3家公司将小型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由3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400元/台次,中型车由4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500元/台次。3家公司价格行为一致、调价水平一致。整个调价过程是一个经过价格意思联络同步推高价格的行为,明显排除、限制了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抬高了消费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价格,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除责令3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外,共没收违法所得96.91万元,并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计22.51万元,罚没共计119.42万元。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重点关注机动车检测、原料药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领域的竞争情况,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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