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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协调部署,19个省市区快速联动
3个月打掉68个侵权窝点
作者:朱海


    ■本报记者 朱海
  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记者近日获悉,2018年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江中、宝洁、深圳景田、百威、方太、今麦郎等企业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求,部署跨区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日前,一直关注着事情进展的江中制药[原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制药)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徐安江对记者感慨地说:“短短3个月时间,就打掉了遍布19个省市区的68个侵权窝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真是让我们刮目相看!”
为傍名牌 用尽手段
  2016年9月的一天,一封来自上海的举报信摆上了江中制药原董事长钟虹光的办公桌。一位名叫吴树景的上海退休教师在信中反映,包括他在内的部分老人被某旅行社带到江苏宜兴旅游,一个所谓“江中制药宜兴绿色基地”负责人不仅在现场反复播放国家领导人视察江中药谷的录像,而且还极力推销售价高达5995元的所谓“江西江中安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江中血康胶囊”。回家后,吴老师才发现,自己高价购买的“江中血康胶囊”不是江中制药的产品,所谓“江中集团生态农场度假基地江浙沪皖市场部监督总监”“江中集团客户服务中心总监”陈升,也不是江中制药的员工。
  6月4日,徐安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类似吴树景的投诉举报有很多。特别是2015年以来,江中制药发现,有不少企业将江中制药拥有的商标“江中”“初元”用作企业名称,并在产品外包装标注“江中食品”“江中”“初元”等字样,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由江中制药生产;市场上发现大量外包装标注“猴菇”字样的饼干、面包等产品,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猴菇”产品即江中制药下属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食疗公司)生产的“猴姑”牌产品,给江中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徐安江告诉记者,早在1997年9月7日,江中制药前身江中制药厂就在核定使用商品第5类依法获得“江中”商标注册证。“初元”商标则是江中制药下属控股子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公司)于2008年4月6日经核准转让获得。“猴姑”系列商标最早由江中制药核准注册,后转让给江中食疗。多年来,江中制药坚持“用心做好产品”的经营理念,使得“江中”“初元”“猴姑”系列品牌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5年以来,江中制药在山东、河南等地发现,诸如“山东江中食品有限公司”“烟台江中食品有限公司”“初元(北京)乳业有限公司”等名称的企业横空出世,不仅将江中制药拥有的商标“江中”“初元”用作企业名称,而且还在产品外包装标注“江中食品”“江中”“初元”等字样,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由江中制药生产,严重影响了“江中”“初元”品牌的形象。北京、山东、河南、安徽、福建等省、市出现大量外包装标注“猴菇”的饼干、面包等相同或近似产品。这些“山寨”产品不仅利用“猴姑”品牌的广告效应,并在许多商超、卖场中故意与江中食疗公司的“猴姑”牌饼干摆放在同列位置,误导消费者选择,严重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国联动 打击侵权
  2018年6月初,江中制药向原江西省工商局发函,请求江西省工商局出面协调,争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侵权企业所在省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责令相关企业停止侵权及变更企业名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陈一和告诉记者,接到江中制药的报告后,原江西省工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商标局牵头,公平交易局、注册局协助的帮助江中制药打假维权协调小组,共同负责打假维权组织、指挥、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制定帮助江中制药打假维权6条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报江西省政府督查室,切实推进打假维权工作;专门与江中制药相关人员进行面谈沟通,全程指导企业组织具体诉求的相关材料。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调研员毛镇祥介绍说,2018年6月底,原江西省工商局分别致函市场监管总局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鉴于侵权窝点分布在全国近20个省市区的实际情况,请求总局出面协调部署打假工作。2018年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在南昌专门召开案件督办会,召集发生侵权行为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布置打假维权工作的具体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则于8月3日向山东、广东、河南等10个省市监管部门下发《关于涉嫌侵犯“猴姑”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转办函》,要求各地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限期上报处理结果。
  总局相关司局的部署,迅速得到了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的落实。徐安江告诉记者,2018年8月3日,江中制药向原山东省工商局递交了投诉材料,共投诉44家侵权企业,涉及烟台、威海、淄博等15个地级市。山东省局当天就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下发文件要求侵权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投诉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侵权情况。各地监管部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指派专门办案人员前往侵权企业注册地进行调查,并在省局的指导下迅速完成了对侵权企业的调查处理。9月18日,山东省局专门在济南召开案件研讨会,要求涉案各市公平交易局局长及具体办案人员参与会议,对侵权企业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据江中制药统计,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仅3个月,分布于19个省、市、区的68个侵权窝点就得到了依法处理。侵犯“江中”字号的30家不法厂商,6家已名称变更,6家已注销,6家正在办理注销,8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家被行政处罚;侵犯“初元”字号的17家不法厂商,3家已名称变更,3家已注销,1家被吊销,10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仿冒知名商品装潢的3家不法厂商,均被处以行政处罚;侵犯“猴姑”商标的21家不法厂商,9家已被行政处罚,3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家已停止生产。
打假维权 任重道远
  面对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维权形成的强大震慑力,江中制药相关负责人感慨不已。徐安江对记者说,除了直接端掉了68个侵权窝点外,公司最看重的还是此次打假维权行动杜绝了之后其他企业将“江中”“初元”作为企业名称部分使用的可能性。此外,在行政执法方面,形成了使用“猴菇”即构成“猴姑”侵权的行政认定,为之后的“猴姑”商标打假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作为此次打假维权行动的全程参与者,陈一和思考得更多。他对记者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商标侵权行为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需要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与时俱进。首先是直接侵权的生产企业变少了,更多的是采用OEM(定牌生产合作)方式定制产品的营销类公司,导致执法机关往往找不到生产侵权产品的现场,侵权行为变得更隐蔽了;其次是侵权企业变狡猾了,往往在产品包装不显眼的位置打上自己的注册商标,而在显眼的位置打上与知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装潢或产品名称,借此逃避执法机关的处罚。
  陈一和说,在这次打假维权行动中,还有一些瑕疵令人遗憾。比如说,同样或类似的侵权行为,甲地的监管部门认定为侵权,但乙地的监管部门却认定为不构成侵权,原因就是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个人理解不一致。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面对这种多市场的复杂侵权行为时,要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尽量统一办案标准;建议基层执法机关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多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尽可能为名牌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早日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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