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深圳市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80批次的中小学生校服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29批次。其中,“使用说明”是发现问题最多的检测项目,共有不合格产品25批次。
据介绍,此次抽查依据《中小学学生服质量要求》(SZJG16-2013)、《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以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等标准的要求,对校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等28个强制性项目进行检测,同时还增加了对“使用说明”的检测考核。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奔霓诗、美丽奥、裕达等。不合格项目涉及绳带、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接缝性能、纤维含量、纱线线密度偏差率、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使用说明(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途径,使用者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上的信息指引,来进行购买、洗涤和维护。因而,其标注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在这次监督抽查中,“使用说明”项目是发现问题最多的项目,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5批次。检测人员认为,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主要是企业对于样品标识(吊牌、耐久性标签)的标注不够重视,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准确规范的标注。此次抽查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项目中,安全类别是最多不合格的一项,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生产企业并未及时关注标准动态,也对标准不重视不理解,未意识到中小学生校服也属于儿童服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GB31701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场监管局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校服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校服,对公告的不合格的校服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