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根据通告,各涉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按照属地原则设立了核实登记地点,集资参与人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设立的核实点予以核实登记。各地具体核实登记地点由各涉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发布通告公示。集资参与人应提前将其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本人名下的收款账户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等信息准备好,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将逐项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采集、登记。
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e租宝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的资金累计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北京一中院提醒,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未进行核实登记的,将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