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单”一方面砍掉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砍掉了商家的诚实守信,是对正常的电商购物信用环境的扰乱。其违法性质不可小视,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何勇海
“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日前,湖南永州消费者周先生投诉称。他所说的“砍单”,是指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后,又被商家取消订单。(据7月4日《工人日报》报道)
商家随意“砍单”,的确呈现出愈来愈多之势。据报道,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就“砍单”现象进行过问卷调查,涉及8家购物网站,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消费者有被“砍单”的经历。有关人士表示,在某些电商平台上,“砍单”已经成为惯例,意在制造一种虚假繁荣;“砍单”正向其他互联网消费领域扩展,如消费者订了机票、酒店、民宿后,却被商家单方面取消。
“砍单”砍掉了什么?一方面,砍掉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消费者选择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交易合同成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商家单方面取消已经支付货款的消费订单,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交易合同一旦成立,商家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砍掉了商家的诚实守信,是对正常的电商购物信用环境的扰乱。《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商家“砍单”,不仅有违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而且涉嫌欺骗消费者。所谓的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等“砍单”理由,由于信息不透明,商家完全可以自说自话。
商家“砍单”极可能是故意利用虚假促销吸引消费者关注,收集消费者信息,涉嫌恶意营销。比如,故意以异常价格开展促销,吸引消费者下单,制造下单量大之假象,然后又以“系统原因导致价格异常”等为由“砍单”。这其实是变相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变相的虚假广告。可见“砍单”的违法性质不可小视,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电子商务平台应守土有责,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比如,积极督促平台内的商家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有效制止“砍单”等侵权行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对平台内商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线索,以及向社会公示。对电商平台来说,商家诚信经营才是长远发展的根本,别让一颗或几颗“老鼠屎”坏了自己的“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