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抽检结果,共抽检5类食品398批次样品,发现7批次样品不合格。
乐山市市中区杨小艳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由乐山市土主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主红油豆瓣”,氨基酸态氮项目检验结果为0.35g/100g,该项目标准规定应≥0.42g/100g。
宜宾大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宜宾市绿动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糕,菌落总数不合格,另有1批次也是标称宜宾市绿动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650克/袋的“富油黄粑”检出同样问题。
标称德阳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营春(浓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404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老字号廖油条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695mg/kg,吴常武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464mg/kg,攀枝花市仁和区风云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462m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100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攀枝花市、德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