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抽检17类食品共175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74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具体包括:
标称延边丰义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茶样品,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42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标称吉林医药学院各式特色餐厅生产的米粉样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244g/kg,该餐厅生产的米线样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530g/kg,该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标称沈阳八家子市场为进货来源的泥鳅鱼样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77μg/kg,标准规定该项指标应≤100μg/kg。
标称吉林市隆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隆鑫拌腊肠样品,菌落总数超标。
标称山河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醋样品,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73g/100mL,标准规定应≥4.00g/100mL。
此外,标称松原市吉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茶缸酒样品,标称吉林省清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样品,酒精度检出值均低于标准规定值;标称吉林省松龄参茸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干样品,霉菌检出值高于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吉林、松原、延边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吉林、松原、通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