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网上看病该怎么收费?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远程诊疗”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远程会诊项目的价格为180元/次-600元/次,远程诊断的价格为10元/次-100元/次,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为9元/次-15元/次。
根据《通知》,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仅限于经批准设置并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对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相同诊断进行复诊时收取。“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项目包括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3大类29项“互联网+”医疗服务小项目。其中,除医疗“创双高”3所医院、副省级及以上医院邀请省外或境外医疗机构会诊实行自主定价外,均实行政府指导价。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诊查费仍按照实体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重复或另行增加收费。远程会诊与远程诊断由邀请方按照受邀方的收费标准收取。其中,实行医保打包支付的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内部间的远程会诊与远程诊断不得向患者收费。
此外,福建省还将远程会诊费按收费标准的30%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最高不超过90元/次,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远程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初步统计,目前除福建省,江苏、贵州、甘肃、四川等省份全省或部分地区已出台远程医疗价格、报销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多项新规,推动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让医疗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去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而日前公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则明确,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新规将在今年内相继出台。
(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