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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退回未激活ETC也要扣钱”追踪
免费退ETC设备
作者: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7月8日,《中国消费者报》2版以《消费者退回未激活ETC也要扣钱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被指“霸王收费”》为题,报道了浙江宁波消费者陈先生撤销未激活的ETC设备时被要求收取100元费用的遭遇。记者近日获悉,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免费为消费者退掉了未激活的ETC设备。
  据了解,陈先生通过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的APP办理了ETC业务,对方通过邮寄方式将ETC设备寄给消费者。随后,由于车辆要出售,车辆信息发生变更,陈先生欲将这个未在车上安装、未激活使用的ETC设备撤销。撤销过程中,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要收取100元费用,陈先生对此感到不满。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关注到此篇报道后,主动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取得联系。据该公司工作人员顾某介绍,100元费用并不是由公司收取,而是经办银行收取。顾某向记者展示了ETC申请办理流程截图。截图第三条第五款显示,“如与该ETC卡配套的电子标签设备(OBU)由银行赠送,则乙方应绑定设备归属银行的银行账户,绑定期限不少于5年。绑定期限内,如乙方不再使用赠送银行的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则乙方需向赠送银行支付100元设备费方可进行解除”。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告诉记者,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终于把未激活的ETC要给免费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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