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
作者:王照重


      本报青岛讯(记者王照重)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的起点上谱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篇章,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青岛市消保委联合中国消费者报(山东)新媒体中心开展消费教育“五进”研讨活动,走进企业宣讲《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探索改善营商环境与消费环境的新路子、构建消费维权协同治理新格局。
  “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这就要求企业应该懂法,知道怎么宣传是合法的,首先做到合法宣传,不虚假、不夸大、不误导消费者,这样的宣传才能起到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基础性保护作用。”近期,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副处长王健在消费教育“五进”研讨活动走进青岛碧桂园公司的普法课堂上说,“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这是《广告法》基本要义之一。这就是说‘广告也要讲导向’,要求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在宣传发展企业的同时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青岛市消保委投诉科科长孙华伟表示,近年来由于精装修房市场缺乏统一、明确的行业标准,造成各开发商装修质量的不可控制,进一步带来产品质量的下降,最后直接导致市场认可程度的下降。关于精装房的消费投诉问题较为集中。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类培训活动,让企业从思想上树立“广告合法意识、广告导向意识”,依法发布广告,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抽查检验】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