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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3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0大类食品,共抽检468批次,其中合格460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1.71%。
  福州华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鸿金龙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19/07/23/),福建誉满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多福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19/05/29/),标签不合格。上述两批次产品实际检测的“净含量:1.8L”字符高度分别为4mm、4.2mm,而按规定,字符高度要≥6mm。
  福州榕宝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光牌食用植物调和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2019/06/16/),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要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门店销售的名香园牌金华香肠(生产日期2019/06/2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氯霉素两项目不合格。按规定,氯霉素不得使用。
  福州市仓山区海中舟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公蟹(采购时间:2019/06/18/),镉(以Cd计)不合格。
  福州市仓山区挺承蔬菜店销售的上海青(采购时间:2019/07/30/),福建利家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销售的芹菜(采购时间:2019/07/01),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福州市仓山区海味园餐厅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19/08/0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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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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