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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把“最严格监管”做细做实
作者:斯涵涵


  新《条例》补短板、强弱项,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广度与深度,提高违法成本,是健全、升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举措。良法需要善治,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绝不手软,把“最严格监管”做细做实,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斯涵涵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按照“最严格监管”要求,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增设“处罚到人”制度,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其上年度从企业所获收入的10倍。(据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据介绍,《条例》共10章86条,按照“最严格监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强化了生产、流通、制作等全链条监管,“最严格监管”成为关注重点。
  一段时间以来,从身份不明的有机食品,到夺人眼球的“网红食品”,从校园内的营养餐到街头的餐饮店,从线上到线下,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些违法经营者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监管部门“捉迷藏”,遭遇查处后屡教不改。由于违法成本不高,一些违法企业往往被查处后,又“易帜再干”。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条例》增设了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制度,严控源头风险;严查掺杂掺假;严格“处罚到人”,最高罚款达年收入的10倍;明确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惩失信失德;明确要求对“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罚,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广度与深度,提高违法成本,是健全、升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举措。
  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良法需要善治。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加快配套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严格执法,严守安全底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入新技术手段,强化法规执行力,确保良法得以全面落实,实现360度全方位监管。经营者、监管者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假冒伪劣的食品零容忍,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绝不手软,把“最严格监管”做细做实,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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