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网购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有近七成涉及网售食品、保健品类。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法官介绍说,涉及网售食品、保健品类的纠纷案件中,非法添加食品原料、假冒食品、未经授权或者过期使用商标等情况较为突出。特别是一些“自制食品”缺乏必要的生产准入许可,消费者应当格外注意。此外,因各国食品监管标准存在差异,网购进口食品引发的产品质量诉讼也较为集中。
刘书涵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防治和解决须各方联动沟通,群策群力。消费者网购食品时,应一查经营资质,二查商品详情,三查产品评价信息,四查产品来源;收货后,一看商品包装,二看商品情况是否与网页发布的各项信息一致,三看是否超过保质期,四看物流信息是否正常。在购物过程中,不要只看网页宣传,还应该多和客服人员沟通,了解情况。
法院建议电商平台要事前完善准入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平台入驻经营者实名制标准,一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实名注册;二是加大对经营者资质审核;三是建立定期核验更新和跟踪记录机制。 (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