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业内视为银行保险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顶层文件——《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出炉。《指导意见》包括8个部分,主要内容分为体制、机制、监管和行业自律4个方面。
体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管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明确部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从董事会、委员会、高管层到明确的执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逐级授权,层层落实。
机制方面,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指导意见》要求,监管部门要将体制机制建设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考核评价,将消保监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开展综合监管评级、配置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内容。相关行业协会要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提升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我治理水平。
(刘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