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消费者购买的皮鞋在穿着时被鞋钉扎破,造成一定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最终,商家全额退款,同时承担医药费500元。
不久前,王先生到日本参加活动,穿了一双在丽水市区某皮鞋专卖店购买的商务皮鞋,穿着时感到脚底有被扎的疼痛感。王先生忍痛参加完活动回到休息区后发现,有一颗鞋钉尖头戳破皮鞋内衬,导致脚底被扎破。简单消毒包扎后,王先生让同事到商场购买了一双皮鞋继续参加活动。
回国后,王先生前往皮鞋专卖店,要求该店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专卖店在确认事实后表示,愿意承担鞋子质量问题给予退换货处理,但是,对王先生其他赔偿诉求不予认可。王先生向莲都区消保委投诉,要求给予帮助调解处理。
莲都区消保委在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后,约谈了皮鞋专卖店的负责人。莲都区消保委认为,虽然王先生在日本受伤时未直接前往当地医院就诊,无法提供医院治疗票据,但按照国内对类似伤口处理方式,需要注射破伤风针等检查治疗费用。同时,王先生在日本因有质量问题的皮鞋无法继续穿行,只得以较高价格购买新皮鞋,导致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皮鞋专卖店对王先生因鞋子问题产生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专卖店全额退款,同时按照国内类似被钉子扎破后所需的就诊费用承担医药费500元,并赠送王先生一双价格相仿的皮鞋作为补偿其在日本另行购鞋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