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为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规范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此举意味着此前曾经大火的3至5年期两全保险经过整改后将重出江湖。
那么,对于松绑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消费者是否要买买买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从31%到占比仅4%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不管生存还是死亡,保险公司都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如果在这一期限内生存,保险公司将支付生存保险金;如果死亡,则支付死亡保险金。根据不同险种的规定,生存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的数额可以不同。
由于兼具给付性和储蓄性、“保生又保死”的特点,颇为契合国内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两全保险受到市场欢迎,成为险企保障型产品的主打产品之一。
随着理财型产品的兴起,具有储蓄性质的两全保险又成为理财型寿险产品的主力之一。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规模,曾大量销售高收益的中短期产品。有关统计显示,2015年中短期业务两全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达到了31%。
不过,两全保险只有生存金和身故保险金,疾病和残疾一般都不理赔,保障责任较少,其主要功能是理财。各保险机构以此冲规模,并在资本市场上投机炒作,极易引发长险短做、期限错配等流动性风险。随着监管风向的大幅调整,两全险遭遇“驱逐”。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接连发文规范中短期产品开发和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主动压缩中短存续期业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其占比已萎缩至4%。
适度松绑中短期产品
记者注意到,此次下发的《通知》,最明显的一个改变就是允许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之前严管中短期业务很有必要,但也造成一些市场主体在转型过程中面临较为严重的现金流压力。在一定条件下放行3至5年产品,同时鼓励5年以上产品,对于缓解部分主体的现金流压力,支持其平稳转型,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说。
银保监会方面也表示,随着人身险的结构调整和业务转型,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负债久期相对较长,资产久期相对较短的期限匹配问题。“长钱短配”问题带来的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是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来源。适度放开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有利于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防范利率风险。
“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来讲,适度放开三年期两全保险产品,也是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的一个具体措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全保险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的同时,也具有一定储蓄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众储蓄的需求。目前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储蓄产品,多为灵活期限或三年期以下的期限,中长期金融产品相对比较缺乏,适度放开三年期产品也能够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
严监管态势未改
记者注意到,尽管适度放开3至5年期产品,但《通知》明确两全保险产品必须做到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期限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此外,从产品开发设计到销售宣传,《通知》为两全保险划定了诸多条框。《通知》规定:对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实施额度和比例控制。保险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1倍以内,且占公司年度规模保费比例不得超过20%。超出本通知规定限额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银保监会报告。同时,禁止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两全保险产品时,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生存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也不得“通过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不得“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两全保险产品的销售管理,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不得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两全保险产品,不得将保险产品利益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片面不实比较,不得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或变相承诺保证收益,不得在任何时间节点、通过任何方式发布拼噱头、博眼球和炒停产品等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谨慎选购防误导
3至5年期两全保险重出江湖,消费者是否该买入呢?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低利率的市场环境下,对于消费者来说,3至5年期两全保险与银行理财等产品相比,并不具备显著优势,消费者要谨慎选购。
专家指出,对于普通工薪人群,两全保险可以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对于保障较为充足的相对富有人群,可以通过购买两全保险抵御通货膨胀,防止财富缩水。不过,对于看重保障功能的人群来说,市场上两全保险的保障责任较少,只有生存金和身故保险金。在获得同样的身故保障的情况下,两全保险的保费比定期寿险高得多,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两全保险名目繁多,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是跟健康型险种(比如重疾险)一起组合来售卖的。两全险产品中主险的保险金和附加险的保险金是二者择一赔付。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从不同产品的保险费率、免责条款、保险金给付等事项入手,充分考虑性价比,选择保障水准较高的产品,谨防销售误导。
银保监会方面也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两全险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