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全面推进执法稽查各项工作,围绕民生重点、舆情热点,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等为工作重心,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与个案查处相结合,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了执法稽查威慑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规范执法 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执法稽查局首先在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促进执法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在制度建设方面,研究出台执法稽查有关工作办法,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方案》,起草《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执法音像记录制度草案以及与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在工作实际中,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囊括了从积极应对舆情、主动摸排线索,到组织办理、督查督办,再到严格把关、案件审核的全流程。在案源获取上,委托相关机构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将发现的违法线索转至地方依法查处并及时跟进工作进度;同时高度关注社会舆情,从中挖掘线索。在案件查处上,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集中督办、现场督办、函件督办等方式,深入推动查处工作,牵头现场督导处理天津权健事件;对一些典型案件,通过组织召开案件集中督办会、协调会、查办交流会等,专题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指导监督地方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某私企假冒执法乱收费问题,由分管局长带队、组成工作组赴地方进行督导;案件处罚决定前,建立内审复核制度,对执法稽查局直接查办和授权的案件进行审核。此外,还指导推进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协作工作,形成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的区域执法机制;积极推进《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工作;开展市场监管中全链条产品质量执法稽查机制研究。
执法稽查局还推进执法信息数据工作,重视发挥信息技术提能增效作用。推动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央信息管理系统迁移和升级改造;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增进信息共享,做到执法结果公开,建成“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并按期投入试运行;对案件线索和执法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分别形成2018年、2019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报告,为工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食安整治 落实“四个最严”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9年,在食品安全执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最高检联合开展“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配合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和公安部一起牵头组织14部门在全国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4部门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抓总,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成立14部门的联合行动工作组,联合行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围绕“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打击。
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突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突出农产品大型专业市场、可能用于非法添加的生物制品企业等重点企业,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拓展案源。对于发现的违法线索,开展重点打击,深入调查取证,向上查源头,向下查流向,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吊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落实“处罚到人”,除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24.14万件,罚款21.9亿元,组织十省市集中销毁违法食品300余种540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饮食安全。
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这次联合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对违法问题深挖彻查、紧盯不放,对不法分子严惩重处、绝不姑息,用最坚决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行动 保护个人信息
在执法稽查局2019年的工作中,“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是一大重点。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同时,各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加,不仅威胁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未经同意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总局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大案要案查办,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向纵深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强化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据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个领域,其中,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铁拳出击 查办大案要案
知识产权执法是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赋予执法稽查局的一项新任务,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权利人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2019年4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同时,就加强执法的时效性、系统性、专业性、参与度和威慑力,提出具体措施。全年以来,全国共查处商标、专利等违法案件3.77万余件,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推动执法工作开展。第一,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针对媒体反映的制售“山寨”电视机、假冒地理标志等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并实地指导地方严查违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第二,注重维护品牌形象,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的侵犯品牌企业商标专用权行为,梳理案件线索,部署专项执法,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三,依法查处涉外案件,就驻华使馆和外商反映的商标侵权、电商平台售假等问题,依法组织严厉查处,对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加强集中宣传和对外交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展示知识产权执法成效。在相关媒体开设专版,介绍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改革,宣传执法工作进展,发布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培育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以积极开放的姿态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参与中美、中欧、中日知识产权对话与磋商,就双方关注议题深入沟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多边场合,讲述保护知识产权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打击侵权假冒,健全互联网领域案件查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