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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新区成立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孙黎晓 徐文智


      本报兰州讯(孙黎晓 记者徐文智)日前,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按照消保委成立的相关程序,并经兰州新区组织部批复,成立了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为全省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兰州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逐渐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消费投诉也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19年全区投诉量达1517件,同比增长72.4%。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了方便广大消费者投诉,使消协机构延伸到基层,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兰州新区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10月,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分别致函中川、秦川、西岔园区管委会,建议各园区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经研究,日前,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成立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川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彬安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川园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国标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甘肃省第一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兰州新区将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全面提升新区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将继续督促指导秦川园区、西岔园区成立消保委,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体制,充分发挥消保委的职能作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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