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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做香辛料和调味品
当归等6种新增为食药物质
作者:孟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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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燕制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本次公布的当归等6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我国传统饮食习惯和《中国药典》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经系统研究、综合论证确定。
  据介绍,当归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美国、欧盟、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且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T12729.1-2008),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目前,食药物质更多出现在保健食品中,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例中,目前仍存在以“药食同源”名义宣称保健食品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现象。上述负责人表示,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方式加工。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另据了解,食药物质目录有望再次扩容,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后续将继续研究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孟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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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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