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2月17日,记者获悉,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全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帮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和沈阳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了30条支持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优化准入审批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具体包括:实施登记网上办理、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启动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应急审批模式;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优化食品、医疗器械、药品许可审批;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换证审批;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暂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批;受辽宁省药监局委托开展政府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审核工作;支持企业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优化‘互联网+’服务,实施网上不见面办理”。具体包括:实行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线上受理、零见面”;开通检验检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知识产权绿色服务通道;实施特种设备安装告知资质审理网上办理;加强技术帮扶优化认证流程。
“延长期限限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具体包括: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适当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延长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延长健康证明有效期。
“提升执法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体包括:规范执法检查,实施《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实行首错免罚制;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涉企收费价格监管,严查乱收费乱涨价;压缩12315平台受理办结时限。
“做好服务保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包括:做好计量检定服务;做好标准化技术服务;做好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做好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发挥非公党建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出资人(负责人)有序复工复产,通过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当先锋、做表率”活动,汇聚疫情防控合力,有序组织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