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2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措施》,实施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四方面二十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全力支持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稳妥有序复工复产、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二十条措施”从强支持、保供应,严监管、稳秩序,优服务、解难题,抓党建、促担当等方面,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惠企助企。
强力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药械、食品生产经营和电商经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推出专利申请、标准服务、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等惠企助企举措,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全面从严强化监管,加强药械、食品、质量、计量、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侵权假冒、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等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对特种设备事项、食堂检查指导、创新信用监管、服务贷款融资和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帮扶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平稳有序发展,做到防疫情、促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四个带头”,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在促进发展战场展现担当作为。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二十条措施”,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精准帮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后有序生产、保障质量、健康发展做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