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任震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再度对各地查处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山东
1月21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济南市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济南锋盛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七里河花鸟虫鱼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市场内有3家店铺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现场查获野生鸟类21只。经鉴定,查获的鸟类中包括黄雀2只、鹩哥3只、八哥2只、太平鸟1只、小山雀13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责令济南锋盛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停止向出售野生动物的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并处罚款。
湖北
1月23日,湖北省麻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龙池办事处经营户喻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野猪5头、野猪肉20公斤、野猪头2个、野兔25只、野鸡10只、野鸭3只、黄鼠狼皮1张、松鼠皮30张、刺猬皮6张。麻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扣押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依法移送当地林业部门处理。
江苏
1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第一集贸市场水产摊位经营户邱某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场发现邱某正在宰杀黑黄色相间蛇,经确认为3条王锦蛇,共计4.29公斤。邱某不能提供上述王锦蛇的来源、检疫、购进等相关证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经营场所采取了查封措施。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当日在执法检查中,还发现东社镇鲜德来酒楼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在其冰柜内现场查获已宰杀处理的黑水鸟冻品26只。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黑水鸟的来源、检疫、购进等相关证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黑水鸟冻品予以扣押,并对经营场所采取了查封措施,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月11日,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海安市公安局、海安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高新区西城街道青萍港村夏某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夏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在当事人夏某自家地下室内查获野生蛇10.86公斤(含包装)计15条,其中乌梢蛇14条,腹蛇1条。经市自然资源局检查人员初步鉴定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同时也是被江苏省列为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野生动物进行暂扣,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新疆
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乌恰镇警务室民警提供的线索,联合库车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对阳光大厦西侧吾某经营的调料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制品70余件,其中疑似世界濒危品种6件,国家保护动物达29件,另有6件外来物种。库车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查封该店、查扣涉案物品。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