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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车检标志试点电子化
作者:倪敏


    ■本报记者 倪敏
  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试点的新措施,以及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3月1日起,3项试点的新措施如期实施。
推进减证便民
  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
  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等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接受教育减免罚分
  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试点网上学习考试学法减分,并将根据试点情况,视情况开通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方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
  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2020年底前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另外,前期已经试点的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改革措施,也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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