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盯上“宅娃”,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记者 任震宇
受疫情影响,开学延期,大量未成年人“宅”在家里,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成为陪伴他们学习和娱乐的首选工具。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称,家长需要注意,部分网游的实名认证形同虚设,且用“免费试玩”等方式诱导低幼孩童沉迷。
收费游戏骗儿童入坑
中消协称,近年来,消费者有关网络游戏消费的投诉增长较快,《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9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游戏投诉36837件,投诉量跃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中国消费者报》此前也曾报道,一位江苏消费者反映其9岁的孩子从2019年开始玩网络游戏,截至2020年2月,先后在同一款游戏上花了11万余元,仅今年2月就花了3万元左右。一位北京消费者反映,家里小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一款网络游戏充值4000元。类似投诉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消协组织已收到多起。
中消协通过梳理近期有关未成年人网游消费投诉发现,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有:
实名认证形同虚设,未成年人可一键登录。有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直接默认使用手机号码就可以登录;一些游戏在关闭弹出的“实名制”提示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可见,一些网络游戏经营者并未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实名认证制度的规定,未有效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收费游戏未事先明示,“免费试玩”诱导低幼孩童入坑。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以给未满8周岁的孩子“讲故事”“开发智力”为噱头,在没有任何收费提示的情况下,以免费试玩的形式提供游戏娱乐。不知情的孩子在免费试玩几关之后,游戏才突然提示付费才可继续通关。孩子在无家长监管的情况下,往往毫无意识就直接点击付款,待家长察觉后,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有的数额还十分巨大。
收费环节无验证,超额充值屡发生。《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但现实中,由于未落实实名认证,又未在收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付费行为,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纠纷频繁发生。
这些投诉中,还反映出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监管,未妥善管理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对导致消费纠纷和孩子沉迷游戏负有一定责任。
呼吁完善实名制注册
针对上述反映突出问题,中消协呼吁网游企业应当落实以下经营规范:
网游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完善用户实名注册系统,并在用户每次登录游戏时均核验其身份,确保注册账号与实际玩家身份一致。对于未成年人玩家,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
收费游戏应明示收费性质和收费标准。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所有收费游戏应当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示收费性质,清晰显示各项收费标准,让游戏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充值人身份,避免未成年人冒用家长名义充值。在消费者充值前要显著提示收费项目和金额;在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建议综合采用指纹、面部识别等安全级别相对较高的支付验证方式,并增加未成年人家长同意或者追认的环节,以确保支付的有效性;在消费者支付完成后要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并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相关投诉。
严格落实《通知》规定,限定未成年人充值上限。要按照《通知》禁止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限制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5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200元;限制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10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400元。
中消协也提醒家长: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督促未成年人实名注册网络游戏账号,合理规划其玩网络游戏的时间,严格设置游戏内的防沉迷功能、支付功能等;管理好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尽量避免让未成年人知晓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协助未成年人完成支付操作,对于家长许可的充值行为,若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手机进行支付的,应由家长协助未成年人完成支付操作,并按照要求进行支付确认或者追认;妥善保管好相应的交易记录等支付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用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