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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景区接待不得超最大承载量30%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景区要坚持防控为先,只开放室外区域,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30%,同时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

  《通知》明确,各地在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通知》要求,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应依法依规使用、避免泄露。旅行社和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要求,适当控制旅游车辆载客量。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本地“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的作用,并采取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新技术手段,推动智慧旅游,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到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严控客流。

  《通知》强调,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进入,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要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防止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要加强巡视巡查,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保持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要加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堵,确保防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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