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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发布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团体标准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为及时有效解决疫情期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这也是国内首个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团体标准。
  《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深圳市商务局支持指导,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福田区消委会、宝安区消委会、光明区消委会共同推动,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联合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编制,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天祥粤澳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从基本要求、卫生保洁、室内空气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要求等内容进行编制,形成四大标准维度:一是确定范围,除常规清洁外,增加了卫生相关产品、公共用品、室内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容易忽视的保洁消毒内容。二是规范操作,规定了消费场所的日常清洁、垃圾回收、通风处理等操作要求。三是量化次数,对日常可目测的卫生问题,规定了清洁消毒要求;对消费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量化了清洁频次。四是定期检测,要求消费场所应定期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保留检测合格报告,每年至少一次。
  同时,此标准也解决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的三大问题:防护有效性,标准以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基础,保证使用措施的有效;对人无害性,在保证环境卫生安全的情况下,考虑卫生消毒产品对人体的伤害;使用广泛性,此标准不仅适用于日常卫生保洁,也适用于突发性卫生事件。
  深圳的益田假日广场、家乐福、岁宝百货、沃尔玛等商家超市成为首批标准执行企业,并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交《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自律规范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该标准,定期对消费场所环境进行检测,自愿接受社会对企业落实标准的监督。
  深圳市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可通过深圳市消委会“315消费通”查看参与标准实施的企业消费评价指数情况,也可对企业实施标准进行投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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