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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就“丰巢事件”发表看法
投递包裹要“一单一物一确认”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丰巢快递柜宣布执行超时收费后,引发消费者普遍不满。5月1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观点表示,每一单快递都属单独合同,都要得到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做到“一单一物一确认”。
  据披露,2019年上海市消保委收到反映快递送达不到位共624件,占快递类投诉总量的13.9%,涉及企业43家,占企业总体的23.8%。其中反映较多的就是未经消费者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件放入寄存柜。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快递公司将快递件放入快递柜,都应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在快递件放入快递柜前,快递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及法律后果,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每一单快递都属单独合同,都要得到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做到“一单一物一确认”。如快递公司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递件放入快递柜行为的,消费者可以向消保委投诉。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从事快递柜经营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也应当服务于全体业主。快递柜经营企业利用小区物业共用部位从事快递柜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快递柜的收费和交易条件应当公平合理。对于在居民小区占据独占地位的快递柜经营企业,其收费和交易条件的设定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广泛征询所有业主的意见,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在疫情期间,很多小区通过设置公共快递架,免费暂存快递,为业主提供了便利,消费者也普遍认为这种做法非常好。据此,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居民小区多设立一些免费的公共快递架,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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