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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上海土地交易新增诚信管理条款
作者:房欣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08年2月颁发的旧办法做出了6个方面的修改,首次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纳入土地入市交易范围内,并新增诚信管理条款。
  《办法》指出,“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出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公告和交易结果公示”需要在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发布,有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出租交易规则,参照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未来,上海将根据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的动态信用状况,通过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推进土地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新政对各类土地交易进行了规范,也对后续全国其他城市的土地交易市场有借鉴意义。
  严跃进表示,《办法》新增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相关业务,体现了土地市场发展下的政策优化导向。尤其是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出让和出租,符合当前新《土地管理法》的导向。后续上海会加快此类土地的出让和出租,客观上也会形成一个较大的土拍市场。
  此次政策新增诚信管理条款,可以看出后续对于诚信机制的考核将变得很关键。尤其是近几年上海出现多起违规拿地的现象,包括资金来源不当、竞拍过程不当等,所以从诚信建设的角度看,土地市场纳入此类体系和标准管理,有助于后续交易的规范化。《办法》还明确,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以及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将促使各类土地中介业务更加规范,有助于防范土地交易腐败等行为,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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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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