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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635家实体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无理由退货的时限一般是不少于7日,近日深圳开展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中,部分企业承诺高于无理由退货时限超过7日,有的是30日,有的是60日,有的是1年,有的甚至是承诺无退货限期。截至5月15日,已有635家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为进一步释放后疫情时期深圳市居民消费潜力,促进高品质消费,深圳市消委会4月26日发起“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系列公益活动之“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得到了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场教育培训行业协会以及深圳各区消委会的大力支持。短短半个月,苏宁、天虹商场、人人乐、万麦、宜家、迪卡侬、百果园、钱大妈、优衣库、澳康达、学而思、嘉华世达和国乐飘香13家企业旗下共计635家门店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据了解,部分企业承诺高于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的基本要求,天虹商场联营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承诺的退货限期为30日;宜家承诺符合退货条件的商品非会员退货期限为60日,会员退货期限为365日;钱大妈和迪卡侬自有品牌承诺无退货限期。
  该活动不仅对商家承诺做出了要求,也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进行了约定,从而保障商家正当合法权益。退货要求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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