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牺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来牟利的行为既违法又可耻,借助网课插播网游广告更是可恶。对此,监管部门应果断查处,严肃惩戒。拥有强大技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APP运营者更应自觉担当,不利用技术作恶,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外部环境。
■史洪举
近日,一些网络平台利用免费提供的网课渠道,向未成年人推广网络游戏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在一些所谓免费的网课中,有大量被精心包装的游戏广告。
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在家上网课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不二选择。很多网络平台也专门为学生开辟了网课频道,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但显然不该在面向未成年人的网课视频中插播网游广告,这种即恶又坏的做法,理当受到惩戒。
在网课前播放广告,或者在网课中播放广告,属于经营者提高营收,增加盈利的一种经营模式。但再热衷于赚钱,也不能不顾及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而打着“免费网课”的名义播放网游广告。要知道,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制力差、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强。在一些极具诱惑力广告的诱导下,极易有样学样,陷入网游不能自拔。
有了网课作掩护,家长和老师都会认为孩子在上网课,进而放松监管。从这方面来讲,在网课中插播网游广告的做法既恶又坏,简直就是给家长和未成年人“挖坑”。
不在网课中插播网游广告,理当是APP运营者和广告经营者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更是其法律义务。《广告法》明确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在任何具有基本常识和正常判断能力的人来看,很多网游显然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此,APP运营者不可能不知道,广告经营者不可能不知道。那么,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显然是钻到了钱眼里,拿未成年人的未来和身心健康来牟取不当利益。根据《广告法》,针对此类行为,除没收广告费用外,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在专门针对学生的网络课程中屏蔽网游广告并非难事。如完全可以采取大数据技术筛查所有的网络课程等针对未成年人播放的视频,并筛查、剔除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再者,既然一些网络平台可以根据“算法”精准地向浏览者推送广告,我们就可以找到办法屏蔽这些广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包括商家在内的全社会责任。如果陷入网游不能自拔,极有可能毁了未成年人的大好前程。以牺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来牟利的行为既违法又可耻,借助网课插播网游广告的更是可恶。对此,监管部门应果断查处,严肃惩戒。拥有强大技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APP运营者更应有所担当,不利用技术作恶,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