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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动态
上海:31批次车用玻璃水产品不合格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6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车用玻璃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结果显示,在被抽检的120批次样品中,有3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达不合格率25.8%。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3436-2009《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冰点、pH值、相容性、金属腐蚀性、对橡胶的影响、对塑料的影响、对汽车有机涂膜的影响、热稳定性、低温稳定性、标志。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另有31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指标,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冰点、pH值、金属腐蚀性(试验后铝片质量变化、试验后铝片外观)、热稳定性和标志。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冰点与明示值不符,影响消费者选购需求,遇到低温天气冰点不达标,玻璃水会结冰,造成罐体冻裂、喷水壶水泵故障等问题;pH值偏低或偏高,对橡胶、金属和漆膜等会有一定的腐蚀性,加速雨刮器胶条的硬化;金属腐蚀性不合格,残存的玻璃水在雨刮器的作用下会进入车辆连接处,而车辆的连接处多为金属材质,尤其是车辆刮擦处,容易对金属造成腐蚀,对车体造成损害;热稳定性主要会影响车用玻璃水的贮存和使用,汽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大量的热量使玻璃水升温并影响其稳定性;产品标志缺少冰点、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
  据悉,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车用玻璃水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选用适合环境温度的产品,并根据季节需求选择适合的车用玻璃水。注意查看标识上冰点数值,以上海市的气候条件,不必刻意追求过低的冰点;玻璃水配方设计、水质情况、工艺设备水平,都是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有的品牌一大瓶玻璃水只有4—5元,明显低于合理价格。消费者更不要轻易用洗洁精等清洗剂自行勾兑玻璃水,以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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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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