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杨克虎 记者李洪涛)日前,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雷霆2020”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在防疫物资领域,重点查处口罩、额温枪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生活消费领域,将查处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保健”市场中普通商品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对商品成分、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查处教育培训机构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资质、所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查处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行为;在APP、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平台对商品功效、销售状况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
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查处经营者采取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等方式,贿赂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擅自使用医疗机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标识的仿冒混淆行为;医疗机构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虚假宣传行为。
在要素市场,依法查处房地产、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商业贿赂、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