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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合理膳食行动从食品到学校、餐厅加以规范
作者:倪敏


  本报讯(记者倪敏)为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指导规范餐饮食品营养信息标识,6月2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菜单上应标明营养成分表等营养标识,且不得夸大餐饮食品的营养作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和集体食堂制作并提供给消费者的餐饮食品的营养标识。其中提出,营养标识内容应当主要标示在菜单、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载体上。能量值和营养素含量值应以每份或每100g/100mL餐饮食品中的含量值标示。同时,餐饮食品营养标识信息应清晰醒目,并鼓励对所有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识。自助取用食物和展示用食品,应在食品旁边标示营养信息。菜单上鼓励声明“一般人群每日能量需要量为2000kcal,控制能量摄入就可以控制体重”和“成年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相当于钠摄入不超过2000mg),低盐(低钠)饮食可以防止高血压”。
  此外,在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的管理方面,指南提出营养标识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餐饮食品的营养作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还发布了《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和《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营养健康餐厅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菜单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进行营养标示,建立菜品的能量、脂肪含量信息库,鼓励对菜品中油、盐含量实施高、中、低分级标识。依据餐厅和菜品特点,实施分餐制。采用按位上餐,每份餐食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服务人员分餐应当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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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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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合理膳食行动从食品到学校、餐厅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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